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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一八旬老汉菜园种罂粟被判刑
2014年5月13日,霍邱县公安局周集镇派出所民警执勤巡逻中发现八旬老汉李某家院内种有罂粟,当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清除,经清点共计808株。李某承认是自己种的罂粟。
李某今年82岁,现在一个人生活。今年2月份李某捡到一个罂粟果实,就扔在自家院子菜园地,李某称家里喂的有小鸡小鸭小兔子,想着叶子可以喂它们就凭由罂粟生长了。李某被查后很后悔,表示不应该贪图小利而干违法的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种植罂粟,且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庭审中能自认其罪,且犯罪时己满七十五周岁以上,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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