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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酒吧饮酒出来,只因路人朝其看了一眼便挥拳相向,一路追打。追打过程中看到有人打电话经过,不分青红皂白又是一顿暴打。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女汉子”酒后胡乱打人事件,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2月2日凌晨1点左右,霍邱女子冯某与朋友从霍邱县城关镇 “百度”酒吧一起出来后,遇见随后从该酒吧出来的金某,只因金某对冯某多看了一眼。冯某便指使朋友要打金某,金某见状迅速逃跑,后被冯某等人抓住殴打。此时,一女子林某持手机打电话恰巧途径现场。冯某以为他们是一伙的或者要报警,便上前抓住林某的头发,一拳将林某打倒在地,对林某实施殴打。经霍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金某、林某所受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冯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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