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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况狭窄,又有车辆停放路边,致使通行受阻,这本是行车路上的一件小事,可霍邱县冯井镇的两名男子却就此发生冲突,打大出手。目前双方当事人已被霍邱县公安局予以行政处罚。
家住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的姚某鹏在路边开了家日杂商店,2014年9月24日21时许,姚某鹏进货回家,将车辆停在路边往店里卸货,邻村的司某学开车经过,因为姚某鹏的车挡住了道路,司某学与其发生了争执,并进一步升级为肢体冲突。愤怒中的姚某鹏用自家的菜刀将司某学嘴部砍伤。司某学儿子司某恩闻讯后也迅速赶到现场,用稻钎将姚某鹏右手食指打伤。事发后,公安机关曾依法多次进行调解,但双方不能就民事责任达成和解。
2014年11月14日,霍邱县公安局对姚某建和司某恩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日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卢德连 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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