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某小学校门口熙攘的放学人群中出现了这样一幕,只见一位老人扛着一名小学生撒腿就跑,后面另一位年轻老人和中年妇女边追边喊叫着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事情还要从平某和颖某的婚姻说起,2005年平某与颖某经人介绍相识,同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两年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离婚。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婚生子由颖某抚养,平某享有探视权,平时周末孩子由平某带养,寒暑假双方各半时间抚养监护孩子。事情并非像调解书内容那样进展,双方因为探视孩子发生较大纠纷,平某一度见不到孩子,于是便上演了开头一幕,平某母亲放学生硬抢孙子,颖某后面追喊着,学校考虑家庭事务和事情影响,准予该学生暂时请假要求,学校希望父母妥善处理好此事再让孩子上学。
无奈,平某向六安市裕安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权利维护其探视权。考虑到探视权的执行具有时间上的持续性和反复性,很多时候探视权得不到保障是因为抚养孩子一方基于情感性的思想障碍有抵触情绪妨碍探视,此类案件可能还会牵扯到第三方,不能妥善处理甚至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承办法官首先从情感角度分析,刻意避免提起究竟谁对离婚负责,引导他们正确看待离婚这一现象,着重为孩子考虑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双发双方的爱护抚养,再从法理角度严肃告知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度和妨碍探视权执行的严重后果,承办法官好几次带着孩子爸爸平某前去探望,经过多次协商双方逐渐平复情绪回归理性,几番周折后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傅绪辉、肖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