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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小甸镇的张某与吕某两家因子女谈婚论嫁未成,本要成为亲家,却演变成了仇家。张某的女儿起诉索要陪嫁,吕某的儿子反诉讨要彩礼,其间,吕家父子又动手打伤了张某。最终,法院为两家算清了“总账”,和平了结双方的纠纷。
2014年1月,张某的女儿与吕某的儿子经媒人介绍相识、相恋,后经双方父母认同,两家正式确定操办婚事。为此婚约,吕家按农村风俗先后给付张家各项彩礼款共计10万元,张家为女儿送去陪嫁有冰箱、太阳能热水器、电风扇、饮水机、日常生活用品等。即将结婚之际,两家出现矛盾,张某的女儿随即被张某接回娘家,不再与吕家来往。为此,吕家父子又找张家评理,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争执,吕家父子遂将张某打伤。
2014年10月,张某的女儿一纸诉状起诉到寿县人民法院,诉称与吕某的儿子已解除婚约,并要求其返还陪嫁物。吕某的儿子同时又提出反诉,要求女方家返还彩礼。
案在审理中,张家不认可收受10万元彩礼款,张某因挨打一事又要求法院一并予以解决。为妥善化解两家矛盾,承办法官结合法律规定,分别向张、吕两家摆事实、讲道理,劝告双方不能一错再错,亲家不成,邻居还要友好相处。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家折抵陪嫁物后,再一次性返还吕家3万元彩礼款,张某亦不再追究吕家父子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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