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2799193875 于 2014-12-12 09:01 编辑
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规范六安市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秩序,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六安市将把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进行专项管理。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六安市范围内的建筑、交通、水利、铁路、电力、通信、市政、装饰装修等建筑施工领域的企业如若拖欠农民工工资,就将被纳入“黑名单”。企业有以下行为的,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黄牌警示范围,经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进行红牌警示,列入“黑名单”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一次性达到10万元以上且经调查核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数一次性超过20人以上且经调查核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年内被投诉两次以上且经调查核实的;不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预储专用账户,不办理农民工工资银行卡,不按规定缴存预储工资,以及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有以下行为直接列入“黑名单”管理:违规分包、非法转包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情形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拒绝、阻挠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欠薪案件的;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5人以上农民工群体上方,或者爬塔吊跳楼、切断工地水电等设施、阻断交通要道、围堵政府办公场所、围攻政府执法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总承包企业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据了解,被纳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将被采取以下措施:纳入六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六安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两年内不得参加守法诚信单位评选;纳入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入人社部门劳动保障诚信档案记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年实施不少于两次的巡视检查;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建筑总承包单位一年内不得参加六安市建设工程投标和被确定为中标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总承包单位,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时设置6个月至1年的时间限制,在限制时间内不予出具该建筑公司的所有在建项目无拖欠证明;录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信息库,并提交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办理信贷业务重要参考,防范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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