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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的个人工资等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李先生:婚姻期间的个人工资和单位发放的遣散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黄勇:属于。根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规定,李先生的工资和遣散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近68岁的老人被单位辞退,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吗? 雷先生:我在现单位工作近7年,入职时61岁,没有退休金或养老待遇。现用人单位提出辞退我,我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黄勇:不能。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只要劳动者的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劳动合同法定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条款,如合同时间、劳动报酬等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自然随之消灭。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亦视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对法院判决不服,有哪些途径可维护自己的权利? 李先生:我与他人的民事纠纷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现已生效,但我对判决不服,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黄勇:李先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所以,李先生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或者向市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直接向省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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