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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案件——镇委书记陪唐慧上访4年 曾找人扮法官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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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物简介
t0199904f17f036c720.jpg 唐慧
唐慧,湖南永州人,“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中受害者11岁的乐乐的母亲。2006年年仅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轮奸,被强迫卖淫,其间遭受虐待。母亲唐慧发现之后想方设法救出了女儿。然而,这么大的恶性事件,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结果却不了了之。为此,唐慧多次进行上访,被网友称作“上访妈妈”。最终2008年4月,案件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几名犯人分获死刑、无期徒刑等罪名。2012年8月3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随后唐慧被押送至湖南株洲的白马垅劳教所。 此事曝露之后引起社会巨大关注,在各方压力之下,唐慧被释放。


上访妈妈女儿被迫卖淫唐慧的独生女乐乐(化名,即受害人张某某),1995年10月5日出生,案发时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2006年10月1日,11岁的乐乐放学后到滑冰场看人滑冰,与19岁男子周军辉结识,随后被周以吃夜宵名义带离。当晚,乐乐与周军辉在出租屋看电影后被周强奸。10月2日上午,乐乐回家。10月3日,乐乐留条出走。
10月3日,乐乐出走后,家属到零陵区分局七里让派出所报警,怀疑乐乐被人拐骗。此案承办人为民警杨军祥。据记者廖隆章指出,当时鉴于孩子系出走,警方暂无立案。稍后,唐慧家人认定乐乐是被一王姓男子拐骗。在警方证实非王所为之后,唐家仍组织50余人围攻警方,逼迫警方羁押王某,直至乐乐后来被在淫店找到,王某洗脱嫌疑。
乐乐出走后,实际被周军辉强行带到了秦星和陈刚开设的“柳情缘休闲中心”,被强迫卖淫。据乐乐被迫卖淫案代理律师胡益华声明,期间乐乐曾遭到多次殴打,在秦星和陈刚的安排下,乐乐被胁迫送到当地各知名宾馆卖淫,直至2006年12月30日被解救,期间曾被迫卖淫百余次。卖淫所得赃款被秦星、陈刚和周军辉分得。
2006年12月下旬,乐乐在卖淫过程中,遭刘润、蒋军军、兰小强和秦斌4人轮奸。
乐乐被救后,经医生确诊为严重的创伤后应激精神障碍和性病,极有可能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2006年12月31日,据唐慧反映,当天她找到负责乐乐失踪案的零陵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中队长杨军祥要求立案,但被其以“这只是个一般的治安案子”为由拒绝。之后,唐慧到“柳情缘休闲中心”所在的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我们管不了”为由拒绝,随后,唐慧遂以“跳楼”威胁。

案件审判2007年1月5日,乐乐被迫卖淫案正式立案。之后,永州市零陵区纪委发布“审字2007年49号文件”对杨军祥处以严重警告处分,指出杨“身为中共党员,在承办乐乐被强迫卖淫案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其行为构成工作失职错误,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

在省公安厅批示下,永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唐慧要求将警方掌握的“嫖客”同案起诉,但未获支持,最终“嫖客”里仅一人被行政拘留15日。
2007年6月12日,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冷水滩区看守所开具了该案第一被告人秦星羁押期间的“立功材料”,称其解救了一准备上吊自杀的在押人员。但在看守所管教干部证明秦星救人立功的证词中,并无被救人的签名。在秦星被关押期间,零陵区公安分局南津渡派出所工作人员魏晓辉帮忙传递信件。
2008年4月8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秦星、陈刚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被告人周军辉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被告人刘润、兰小强、秦斌犯强奸罪;被告人蒋军军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唐慧要求判决全部7名被告人死刑,附加184万元的民事赔偿。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秦星、周军辉死刑,刘润、陈刚无期徒刑,蒋军军有期徒刑16年,兰小强有期徒刑15年,7名被告人共赔偿9万元。关于秦星的立功材料,法院认为秦星的立功材料已收集将近一年,但从未报主管部门核查确认,不予采纳。随后,原告乐乐及其母唐娟与6名被告均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随后于2008年8月8日作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
2009年2月21日,永州市中院作出重审判决,秦星、周军辉被判死刑,陈刚、刘润被判无期徒刑,蒋军军被判有期徒刑16年,兰小强被判有期徒刑15年。原、被告双方再次提出上诉,湖南省高院认定该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9年10月25日再度发回永州市中院重审。之后,魏晓辉被“严重警告”。
2010年3月28日,永州中院对7名被告人重新宣判,判决秦星、周军辉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四人无期徒刑,判处秦斌有期徒刑15年,同时7名被告人赔偿20万元。此次,法院根据2007年6月12日17是46分左右的监控录像,认为现场不具备自杀条件,并且当事人否认有上吊自杀行为,认定秦星的立功材料是“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弄虚作假,欺瞒法庭,有悖于法律”。随后双方再度上诉。
2011年3月,为了能够早日拿到判决书,唐慧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连续滞留15天。
2012年2月2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随后在2012年6月5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认定秦星在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区分局看守所关押期间,与他人一起制止同监在押人员上吊自杀的事情证据不足。

案件二审唐慧胜诉
2013年7
t014a3473349d59bd04.jpg 唐慧
月15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由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向唐慧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听到宣判,唐慧走出法庭时表示,这个结果还是可以接受,她觉得比永州中院的判决好,起码看到了相对的公平。接下来她打算回归正常生活,多陪陪女儿。现在最关心秦星等人的死刑复核,如果判了死刑,就算是得到了公正。她不会再去上访,远离上访,回归以前。

案犯死刑未被核准2014年6月12日10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市一看守所对“唐慧女儿案”两名被告人秦星、周军辉的死刑复核进行宣判,两名被告人的死刑未被核准,案件将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秦星,在其逼迫下唐慧女儿接客100余次。周军辉,将幼女拐卖并强奸。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以及由此引发的唐慧事件,远离了媒体视线,却远未结束。

10月26日,由于案件主要被告二审死刑改为无期,不接受判决结果的原告唐慧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等候再审。

没有结案,一切都还在继续。

6年,唐慧赴京上访30多次、赴长沙50多次,作为信访属地第一责任人,陪访近4年,魏斌已经记不清陪访次数了。

4年陪访,非官方统计耗资422万元,几乎抛家舍业、专职陪访的魏斌,已经成了唐慧事件的另外一个隐形受害者。

破灭的息访曙光

“请你给我一个面子,给我一个机会……把票退了,这次不要去北京了!!!”2014年10月19日13:33,魏斌在接到零陵区公安局指示之后,向唐慧发送短信说。

对于魏斌而言,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4年,且仍没见完结的头绪。

2012年两会期间,曾经住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上访的唐慧,一度提出要求一周内判决,让魏斌看到过陪访日子结束的曙光。

据研究唐慧事件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教授公开讲述透露,为了尽早结案,满足唐慧一个周内判决的要求,地方政府甚至费尽心思说服了法院,更换法庭、法官,重新任命法官彻夜不休一个周囫囵吞枣看完卷宗,火速判决该案。

然而,就在开庭前一天,唐慧再次变卦,要求法院判决前,对其本人道歉,并给予精神补偿,被法院拒绝。

刚刚看到解脱曙光的魏斌,逼于无奈,甚至表示补偿款由镇政府想办法筹措,请求法院借两件法官衣服,自己找两个人假扮法官登门向唐慧道歉。

在法院拒绝相关要求以后,魏斌唯一一次终结陪访的希望破灭了。

在今年,仅6月以来,唐慧不满最高人民法院对主犯周军辉、秦星两人由死刑改为无期,先后3次前往北京上访。

“你们在报道唐慧好的一面的同时,也要报道下她坏的一面。”富家桥镇政府经济发展办主任蒋志斌说。

重庆青年报记者拿到的一份材料显示,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唐慧以不给她钱就到北京上访为由,要政府给其1万元,两会过后,唐慧到北京上访,要政府给其3000元才回,接访人、富家桥镇副镇长顾俊龙只得给其钱,总计13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青年报记者联系顾俊龙时其拒绝回应,而魏斌表示,“ 这个事情就不要说了”。

唐慧也对于相关问题,矢口否认。

另外,该材料提到,2012年春节前唐慧讲自己家里过年没有物资,罗鹏、蒋志斌为其买过年物资1500元左右。“ 这个是有的,其他我就不清楚。”蒋志斌说。

富家桥镇政府除了在经济上给予援助,每年还要给唐慧家里拜节,魏斌也会不断跟其短信交流。

“这些短信都是我真心实意的表达。”魏斌说。

陪访生活的一天

“信访占据了我们工作时间的一半以上,我们只能用周末的时间来看文件,写材料。”富家桥镇镇长唐海军对重庆青年报记者说。

“陪访没有时间安排的,凌晨1点一样要去。”魏斌在检察院工作的妻子唐凌云说,如果出去接访,至少得一个星期,长则半个月,“ 这期间魏斌主要任务就是给访民做工作”。

一名系统梳理该案的法学教授,曾公开讲述魏斌一天的工作。

早晨5点,接到唐慧的短信,今天要去长沙上访,魏斌会先带一名工作人员到车站,买好三张车票,其中一张是唐慧的。

8点,吃完早饭,魏斌劝不下来,就陪同唐慧到省政府门口。唐慧开始一天的上访,主要是拦截“车牌号看起来是领导的车辆”。

魏斌只能买一份《湖南日报》,在旁边假装看报纸,每当唐慧扑上去拦截车辆时,魏斌就用余光随时关注唐慧的动向。

“不能给领导添麻烦,也不能让唐慧受伤”,魏斌说,带一名工作人员就是为了“预防突发情况”。

中午,随行陪访的工作人员会买三份6块钱的盒饭,魏斌把报纸的专刊,铺在地上,摆好盒饭,劝唐慧过来,三人头碰头地把饭吃了。

下午,唐慧继续上访,魏斌的“假装看报纸”也将继续。

在 唐 凌 云 的 眼 里,丈 夫 魏斌是一个格外阳光的人,喜欢打 篮 球,然 而,这 些 妻 子 唐凌云并不完全知情的陪访生活,让夫妻团聚经常都是奢望。

“他一般是一个月回来三次,有时候回来吃个饭,有时候回来看一下就走了。”魏斌75岁的母亲周美玲说,他多数时候是在父亲魏秋方身体不好时才回家一趟,“ 工作太忙了,压力也大”。

周美玲不知道,行踪不定的儿子魏斌,经常为上访中手臂烫伤的唐慧,而四处买药。

“满妹,你好,好久没有直接交流了。一则是身体不好,自7月住院以来,小毛病不断;再则,工作压力大,心情不好,常常感到力不从心,疲惫不堪,心力憔悴……”唐慧又称唐满云,2014年10月19日上午10点,在得知唐慧准备前往北京上访时,魏斌发送了上述信息。

此前,唐慧收到过魏斌在凌晨四五点发来的短信。“压力大,紧张,只有那时候才有时间静静思考,他们也会认真看。”魏斌如此解释。

唐慧事件耗资422万?

在唐慧的印象中,前往北京上访,总是自己前脚到北京,魏斌就跟过来了。

“我一般是坐火车过去,他们坐飞机过来的。”唐慧介绍,在北京上访停留的时间一般为一周,“ 我先到,他们后到。”

2011至2012年间,唐慧前往北京上访,这让魏斌格外着急。魏斌当即向唐慧发短信,请求其回永州。在请求唐慧返回无果之后,魏斌只能与副镇长顾俊龙一道坐当天最早的航班前往北京。

这一次,三人一起在北京逗留了7天才返回。唐慧介绍,在北京,一人一天的住宿费用是200~300元,一顿饭三个人一起150元以内。返回是火车卧铺,票价383元每人。

由此计算,三人7天在北京的消费大约在8400元,加上往返交通费等总计约12000元。

如果前往省会长沙上访,一般情况下选择乘坐大巴,车费是120元/人,也是三人一起,一顿饭的消费是150元以内,住宿200元/晚,时间2~3天。取3天时间计算,三人在长沙的消费总计约3000元。

过去的7年时间里,唐慧赴京上访30余次,到长沙50多次,其上访费用超过46万元。据富家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唐海军介绍,前往北京接访一次时间一般要五六天,一趟的花销大约在8000元。

2013年《新京报》报道称,六七年来,富家桥镇已在唐慧身上花费上百万元。长期关注唐慧案件、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教授透露,永州地方政府为唐慧案件耗资已达422万元。

“我不清楚。”重庆青年报记者向魏斌询问唐慧案实际花费,魏斌如是答复。

这样的花费让上访人唐慧所在属地富家桥镇政府,早已难以承受。

“一年的财政收入不到10万元,但信访费用每年就要一二十万。”唐海军介绍,目前,富家桥镇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土地契税,绝大部分来自财政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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