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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舒城县公安局干汊河派出所在治安巡逻中,发现并拘留了一名吸毒人员。
元月8日20时许,舒城县公安局干汊河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治安巡逻,在干汊河镇街道舒岳公路与干棠公路交叉路口,发现寒冷天两名衣着单薄的青年男子晃晃悠悠精神恍惚。民警就驱车上前询问,当时,其中一名青年男子神情慌张,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下车对两人进行盘查,经现场盘查得知:两名男子分别是18岁的干汊河镇人吴某和21岁柏林乡人陈某,并发现吴某曾因吸毒被舒城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查处过。于是,民警依法传唤两人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经尿液检测吴某尿液呈阳性,经询问查明, 吴某与其朋友“小飞”元月4日在江苏省苏州市木渎镇一宾馆房间内使用过冰壶吸食冰毒。
据此事实,干汊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吴某依法实施行政拘留15日处罚。(卢贤傲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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