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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舒城县邻里互殴剪刀伤人源于本地一个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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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邻居间本应互相帮助、和睦相处,但却因倒药渣这样的小事闹起了矛盾,双方不理智地又是动铲、又是动剪刀,最终导致一人受伤,一人受到法律制裁的后果。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秦某某(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本地有个小迷信,说是将中药渣倒在路口,病人将很快痊愈。这天,杨某将药渣倒在自家门前处,邻居杨某某之妻于某(女)路过时戴口罩避让,引起杨某之妻被告人秦某某(女)的不快,认为是对本人的不敬。2014年6月份某日,当于某(女)又戴口罩路过时,秦某某与于某发生争吵,后双方互挖对方自来水管并发生拉扯,两人丈夫杨某、杨某某闻讯赶到,四人发生互殴,于某(女)用铁铲对被告人秦某某、杨某夫妻面部实施殴打。秦某某为泄愤,从住处门前菜园取来半把剪刀,在寻找于某未果后,遂在找到于某之夫杨某某,将其左背部捅伤。同日17时许,被告人秦某某主动向舒城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舒城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鉴定:杨某某左胸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秦某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杨某某损失15000元,获其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某某(女)因邻里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现已赔偿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又被害人方在本案的发生过程中有过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作案工具剪刀半把,依法予以没收。(方芳、耿传兰)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5-1-16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有病么!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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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邻里间应该相亲相爱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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