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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人醉酒后打伤路人民警 警方3次鸣枪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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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群云南籍男子在东莞市厚街镇南五商业街凌晨喝酒后,在路上无辜殴打两名行人,后更将前来处理的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打伤。民警不得已三次鸣枪示警,仍被对方用石头、铁棍等继续攻击。后公安机关支援人员赶到,把闹事男子全部抓获。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进行一审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涉案6名男子有期徒刑从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
  民警三次鸣枪无效
  2014年7月19日晚上,时年25岁的云南男子阿新邀请阿文、阿光、阿海、阿强、阿祥等老乡约20人,在厚街镇南五村太空城网吧前面的一家饭店里吃饭喝酒。
  次日零时30分许,阿光、阿海、阿新等人酒后无故对路边行人毛某、李某进行殴打,将二人打倒在地。
公安机关接报后,指派一名民警带着三名辅警赶至现场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劝说众人冷静。但该群醉酒男子不听,拿着铁棍、砖头、凳子准备上前打辅警,并向民警等人砸砖头、凳子。
  阿文等人不顾劝阻,起哄吵闹,并持石头、钢管等工具攻击公安人员,致该民警和其中两名辅警多处受伤。
  其间,民警先是口头警告,后三次鸣枪示警,让阿文等人放下手中东西,但对方仍不停止攻击。其中一名叫阿康的男子(另案处理)还拿着石头向民警攻击。民警不得已开枪击中阿康的大腿。随后,前来支援的民警赶到现场,将阿文等人抓获归案。
  经法医鉴定,该民警及两名辅警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文等人结伙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阿文等人有期徒刑,其中阿强、阿祥获刑一年三个月,阿文、阿光、阿新获刑一年五个月,阿海获刑一年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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