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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后悔死了,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不能开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我的车当时买的12万多,现在8万卖都没人要”,说话者刘某刑事拘留后,于1月16日被取保候审出来如是说。
1月13日中午,刘某在裕安区新安镇某酒店,经不住朋友的劝说喝了近半斤白酒、2瓶啤酒,大约在下午3时左右结束后,和朋友们在镇上某超市歇了一会,又于晚上来到金安区城北乡某工地陪工友和来自合肥的施工老板姚某吃饭,又喝了1瓶啤酒。饭后,在19时30分左右,刘某接到合肥施工老板姚某的电话称,“自己到六安火车站路不熟,能否送我一下”,碍于情面刘某驾着自己尼桑汽车把姚某“安全”地送到了火车站,等刘某驾车刚出火车站广场时,被在前方设卡夜查的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刘某已被取保候审,该案下一步将依法移送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张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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