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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对夫妻相牵着来到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要求离婚,接待法官充满狐疑:从他们彼此相待的神态上看,怎么也不像是要离婚的夫妻。但随着与他们交谈的深入,迷底逐渐揭开。
1997年家住山东省德州市的江丽与安徽省金寨县南溪镇的张涛在北京相识。同年张涛因患脑瘤做了开颅手术,为照顾张涛,江丽开始与张涛同居生活,2000年3月双方生育一子。2001年初张涛做了第二次开颅手术,一年后失明。2005年7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张涛学会了盲人按摩,在按摩店里打工,江丽则自己经营着一家保健品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差距越来越大。江丽觉得其自与张涛共同生活后,自己没过一天好日子,心里倍感觉委屈。张涛也认为由于自己失明,生活不便而拖累了江丽,心中也充满不安。二人经过慎重思考后,决定离婚,给江丽以重新开始的机会。由于张涛双目失明,无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手续,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最终经过主审法官的调解,并经张涛父亲张刚签字认可,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一、原告江丽与被告张涛自愿离婚;二、婚生子张晓星由被告张涛抚养,原告江丽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三、原告江丽每月给付被告张涛经济帮助费500元。签完字后,张涛又在江丽的搀扶下缓缓地离开法庭。(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李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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