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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春节期间“碰瓷”案件高发,2月9日,记者走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一旦遇到疑似“碰瓷”的事件,要立即报警,千万别私了。
砸断手指碰瓷骗钱 “叔叔,快救救我,我的手指被人砸断了。”2014年8月17日下午,裕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内,突然跑进一个头发披散、浑身伤痕的女孩,“叔叔,我是被人骗来‘碰瓷’的,我不想再去撞车、摔倒了,你们救救我。” 这名年仅13岁的女孩名叫飘飘,老家在贵州铜仁,在浙江慈溪被骗入“碰瓷”团伙,跟随着“老板”辗转湖北多个地市后来到我市。到警局之前,她刚和另一个被骗入伙的15岁少年骑着电瓶车撞上一辆三轮车。趁着在医院拍片子的空隙,飘飘逃出医院,来到附近的警局求救。此时,她的双手无名指关节肿起,左眼眉毛处有一处伤痕,右腿膝盖处一处伤口已经结痂,手上、腿上还有多处擦伤。飘飘说:“老板说,把手砸断才好骗钱,就用毛巾裹住手指用砖头砸断。如果骗不到钱就不给吃饭,还打骂我们。” 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在接警后,在开发区医院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洪某某抓获,解救另2名未成年人。据调查,张某某专门在网吧物色未成年人,在医院附近专找三轮车“碰瓷”诈骗。由手下出面冒充亲戚,利用部分三轮车无保险、牌照、车主害怕正常途径处理的心态说服对方私了。在医院拍片后,以撞断手指为由,进行诈骗。
高速“组团”碰瓷抢劫 2014年7月2日,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长岭关中队长高显才正带领大队民警在长岭关收费道口进行交通违法行为纠查,这时一辆北京牌照的黄色小型轿车行驶到民警身边突然停下,“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被人抢劫了。” 原来该男子姓徐,在合肥做生意,今天中午他从合肥驾车前往武汉,大约在14时许,其驾车行驶至沪陕高速682公里处附近(六安市境内),一辆银白色奔驰小轿车突然撞击到他车辆的尾部,随后又绕到前方将他的车辆逼停。 在应急车道内,徐某一开始认为这仅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可是在对方车辆下来四个彪形大汉将其围住,要求其赔付现金并威胁不准报警后,徐某这才意识到这是“碰瓷”。徐某试图和他们讲道理,可是根本说不通;武力反抗,可是当徐某孤身一人被四个大汉围殴几拳后,只能放弃;报警又没有机会,徐某只能掏出装着几百元的钱包,说身上没带多少现金。可没想到,对方开始明抢。在车厢内的一阵翻找后,徐某放于车辆皮包内的16000余元现金被抢,脖子上价值近5000元的一条金项链也被抢走。对方临走时,还再次威胁徐某不准报警,说记得他的车牌号可以查到他的住址。由于害怕报复,徐某在对方走后也迅速驾车离开,直到看到执勤民警后才报警。
立即报警切忌私了 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民警邢云聪告诉记者,春节期间客流人流密集,极易出现不法分子故意碰瓷,“碰瓷”者特别喜欢针对中高档车、女性司机、外来车辆作案。由于中高档车辆驾驶人多为经济基础较好,大多会抱有破财消灾的心理;女性驾驶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普遍存在慌张、害怕心理;外地车辆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大多会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于是很多情况下他们都会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选择“私了”。 有些碰瓷者对交通法规有所了解,会选择有违法情况的车辆作为“碰瓷”对象。由于违法驾车人自己本身“有把柄”,违了法,底气不足,不愿意报警,怕罚款及扣分,往往只得“私了”,让碰瓷人狠狠地“宰”一刀。碰瓷者大多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如趁车辆靠边、倒车、掉头时机,找机会亲自去撞车,把握好可以不受伤,或者受轻伤,或者伪装受伤,或者原本当事人受伤来作为该事故中所产生的伤势,从而获得利润,有的甚至宁愿铤而走险,冒着致残的危险,实施不法行为。 总之,只要遇到有碰瓷嫌疑的交通事故,整个过程都不要给对方联系电话,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处理。在事发地要告诉对方不能动车,哪怕是停在路边,人伤事故不同于车损,否则会被认为肇事逃逸。(记者 杨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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