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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安徽省霍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霍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配合下,开展了异地用警查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在行动当天,仍有司机以身试法,警方共查获饮酒驾驶11起,醉酒驾驶5起。
下午3时20分许,一辆黑色小型汽车从双湖路右转至光明路口时,执勤民警发现其行车路线可疑,随即对此车进行检查。当打开窗户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满口酒气,而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却一再声称自己根本没有喝酒,随后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后,发现其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已经涉嫌饮酒后驾驶,此时的李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刚刚喝过酒。
据当天统一行动的警方负责人介绍,经过几次异地用警集中查处酒驾行为,该县涉嫌酒后驾驶的司机明显减少了很多,但仍有个别司机我行我素,以身试法。(刘容海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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