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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国精神病人已达1亿人数,其中,中重度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不可忽视,他们自我控制能力相对低下,与他们相处切记少理论,少刺激。
2015年1月23号霍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案件。
2014年7月5日下午15时许,吴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在霍邱县白莲乡付某家门口西南侧的小路上发生争吵、厮打,吴某拿出随身携带的不锈钢折叠刀捅向李某腹部、肋部、手弯等位置,李某受伤后向东南方向逃走,后因失血过多躺在郝某家门口。李某于当日被送至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经鉴定吴某患精神分裂症,本案案发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显著削弱,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九个月。
二、被告人吴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26806.4元。(霍邱县法院 潘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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