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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霍邱一“笨贼”3次偷同一家,落入法网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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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天前,28岁霍邱县人余某,被霍邱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原来,去年7、8月间,余某3次偷了同一家人,盗走两部手机(其中一部已坏)、一部平板电脑(已坏),总价值不到900元。去年7月,余某第一次潜入霍邱县新店镇某村的郜家偷盗,盗走两部手机(其中一部被盗时已无法使用)。经霍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可以正常使用的手机价值304元。此后,在7、8月份,余某又先后两次进入郜某家偷盗,盗走一部平板电脑(被盗时已无法使用)和一部手机。经霍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手机价值585元。令人无语的是,在第三次“光顾”郜某家时,余某将新买的电动车(价值2000元)丢在了作案点,后余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前去寻找,结果被郜某发现并报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赃物已返还给被害人,依法判处他拘役3个月,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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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确实是个笨贼哇,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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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醉可,估计是看这家好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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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顿时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好像是法国的{: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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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在想是不是这个小偷爱上了女主人{: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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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能这样,看来是习惯了地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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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家人真是够倒霉的,,老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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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小贼还有恋旧情怀啊,,要偷就专偷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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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家人还真的是怪有钱的啊,,偷三次还有东西给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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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小偷真让人无语啊,,两次得手也没偷到啥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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