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民事责任已赔偿,刑事责任要不要追究? 恒远公司曾经推倒希莉娜灯具袁老板房屋3间,赔偿其191平米商铺,价值约270万元;推倒房屋造成其灯具损失约百万元左右,赔偿其近八十万元人民币,两项损失合约350万元;曾经推倒卖木地板的束老板两间房屋损失及货物损失在一百万元左右。恒远公司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并非这两次,而是数次。 尽管恒远公司法人黄群峰、实际控制人朱军对其受害人已赔偿,民事责任已结束。但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数额特别巨大,其刑事责任仍然续存。请问六安市公安局,公安机关要不要追究六安恒远公司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