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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以“购卡刷销量再返点”为诱饵,合伙诈骗钱财导致受害人自杀身亡。后来,该夫妻俩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款和补偿被害人近亲属人民币13万元后,取得了谅解,并依法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8月份,刘某夫妇俩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招聘兼职信息,以购买移动充值卡刷销量再返点为由骗取他人。舒城县女子舒某某通过QQ先与刘某之妻王某在网上聊天。由于舒某某不懂购买移动充值卡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法,遂刘某与舒某某聊天,并远程协助教其操作。随后,舒某某先后多次在网上购买了价值9580元人民币的移动充值卡。刘某将骗取的移动充值卡低价出售给某充值卡寄售网站获取利润。随后,舒某某察觉上当受骗后便在QQ上留言要求退钱,并以死相逼,但刘某夫妇俩均未作回复。次日早晨,舒某某即被发现死于其自家门前水泥地面上。后经鉴定:舒某某符合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王某除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外,另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书面协议,补偿被害人近亲属人民币13万元,且已履行,二被告人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二人在实施共同犯罪中,相互配合,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实现均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害人舒某某平时生活少言寡语,性格内向,两被告人的诈骗虽非系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但造成被害人心理压力大,情绪紊乱,对其死亡起到诱发作用。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交代其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以及二被告人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并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综上量刑情节,可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之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朱秀玲 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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