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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六安这家茶楼真大胆,聘用员工不签合同,辞退员工还不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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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来关注这样的一件事,小胡在茶楼工作了两个多月,4月底却被老板炒了鱿鱼。当他想要结清工资时,但老板却拖着不发。

  昨天上午,记者在皖西大道红叶大厦门前见到了小胡,他告诉记者,今年 2月26日他到红叶茶楼上班,一个月200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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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胡:一个月2000元,工资1800,绩效200元,做服务员。

  小胡说,在茶楼干了两个多月,4月30日老板突然通知要辞退他,并说好工资会尽快结清。

      小胡:他的原话就是说,这段时间生意不景气,然后呢放我几个月假,等我什么时候想过来了再提前打电话通知他一下,他就让我过来。然后我就问了,你的意思是不是把我辞掉,他说你也可以这么理解。

记者:拖欠你多少工资?

小胡:一个月工资嘛,2000块钱。

记者:他答应你的是什么时候?

小胡:他一开始说的是过两天,然后现在都已经过五天了,打电话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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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几天,小胡急着要回老家马鞍山上班,几次到茶楼讨要工资,老板却借口公司规定,一直拖欠不发。


小胡:他说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话15号再给。

记者:当时你们有没有签合同呢?

小胡:没有签合同。合同没有签,他也没给我签。

记者:你有没有找过相关部门?

小胡:我找过了,今天早上我去找的,是开发区管委会的吧,他说15号就15号吧,这东西我也跟他说过了,我也协调过了,但是他非要15号给,我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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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记者陪同小胡来到了位于红叶大厦六楼的红叶茶楼,得知记者来意后茶楼老板罗某拒绝了采访。

      罗老板:我不接受采访

  记者就茶楼为什么没有和小胡签订劳动合同时?罗老板却说店里的其他员工也只是复印了身份证件,也没有签订正式的就业合同。

     【非常规拍摄

 记者:你这违反了劳动法。
   罗老板:不错,是违反了劳动法,反过来说我说他没在我这里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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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任意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



记者:你是不是觉得这样不合理?

小胡:我感觉这样子不是特别合理。毕竟我也上网查了,我也打电话咨询了,按道理来说,员工不是自愿离职或者老板主动把员工辞职的话,工资应该当天结清的,然后一直拖到现在,我觉得不是特别合理。

记者:你有没有想到要什么赔偿金呢?

小胡:我的意思就是说如果说他非要按程序来办事,说公司的规章制度15号发工资的话,那么我也有这个理由或者这个权利去要一些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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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该店采访时,也没有看到相关的营业执照,据店员介绍,该店是今年元月份开业的,针对记者的疑问,罗某表示,证件正在办理,还没有拿到手。

  没有营业执照、不和员工签合同、辞退员工还不及时结清工资,真不知道这家茶楼是如何开张营业的,难道老板很牛?难道辖区工商和劳动部门不管?在这里我们也建议这个被辞退的小胡将维权进行到底,我们栏目也将继续关注。

记者  许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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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就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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