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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治超具有不定时、不定点、覆盖面广等特点,对刻意躲避、绕行路面固定治超站点的超限超载车辆常有出其不意的打击效果。2015年8月18日晚22时许,寿霍路流动治超大队三中队巡查至S310下行125K+200M公路处,突然发现公路上驶来一辆满载黄沙的六轴自卸半挂车,同时伴有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执法人员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执法人员的示意,驾驶员不情愿的将车辆停下但拒绝将车辆开到治超大队称重检测。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耐心向其宣传治超政策,直至23时10分才将车辆开到治超大队卸载场内。经初步调查,该车属淮南市曹淮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车辆号牌为皖D20585,挂车为皖NF678挂,驾驶人为我县八公山乡的罗某某,所载黄沙从霍邱县沈台子鸿运砂场所装,运往寿县正阳关镇码头。经初检:车型为6轴重型自卸半挂车,车货总限重55吨,实际车货总重为86吨,超限31吨,超限率为56.36%。
《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自2014年6月1日施行以来,基本上杜绝了车货总重超75吨车辆上路上桥,该车车货总重竟达86吨,实属罕见。由于该车属恶性超限运输车辆,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五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当事人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目前,治超大队执法人员正在对该案件做深入调查,尽快固定相关证据。(张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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