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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中午仍然被查出酒驾。
8月17日13点30分,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罗岗中队例行开展酒后驾车集中整治行动。在对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薛某不愿正面与民警说话,且有股酒气,有酒驾嫌疑。经测试,薛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毫克,属于饮酒驾驶。
“我昨晚喝了酒,今天骑车还酒驾?”薛某很疑惑,据其陈述:头天晚上和亲戚一起喝酒,喝得是有点多了,睡了一上午,心想第二天中午骑车没得事,结果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出酒驾。尽管如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薛某还是属于酒驾,随后民警仍然按照酒驾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如果头天晚上大量饮酒,第二天尽量不要开车,“隔夜酒”仍上头!(闵长辉 记者 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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