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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六安市中心城区的滨河御景、兴美花园等5个住宅小区先后按程序申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屋面渗漏、故障电梯、破损围墙等公用部位和公用设备设施得以修缮,妥善地解决了业主在房屋使用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据统计,截止2015年7月31日,六安市中心城区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达4.31亿元,归集面积1072.85万平方米,交存业主10.17万户。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由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以此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维护业主长远利益,促进物业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六安市自2009年5月1日开始,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房屋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均需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业主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未配备电梯的按0.8%、配备电梯的按1.6%的比例交存,业主所交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为业主所有,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未交的在转移登记时由购房者按规定足额补交,已交的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过户,未结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
在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同时,加强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一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财政、审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成立了六安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专门管理机构,在市政务中心房地产分中心设立了专门交存窗口,专司其职;完善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各项管理制度13项,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明确了有关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主体责任,确保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由此,切实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生大事做实、做细,真正让广大业主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放心、满意。 (罗福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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