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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妹子不远千里离开故乡嫁给皖男,20多年过去了,皖男始终不是暖男,她选择了离婚。
1990年,川妹子徐某从四川来到寿县,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张某,1991年4月二人登记结了婚,1991年10月他们的儿子小香出生。婚前相识时间较短,草率结婚,缺乏婚姻基础;婚后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争吵中,川妹子徐某不免遭到丈夫张某的殴打,张某写过保证书——无济于事。当矛盾再次激化时,张某的承诺被抛到九霄云外。
无奈徐某开始与张某分居,一晃十年过去了。分居了十年的徐某来到法院,欲结束这段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
张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放弃辩解及和好机会;徐某夫妻分居生活十年的事实得到法院认定,已无夫妻情分,川妹子的离婚诉请得到法律的支持。(汪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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