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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震慑作用,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金寨县吴家店镇东高村党支部书记林承财骗取林业补助款问题。经查,2014年12月,东高村油茶基地被上级批准为2013年度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每亩给予300元的补贴。林承财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栽植亩数55亩,骗取林业补贴款1.65万元。2015年9月,林承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霍邱县城关镇五里墩村原村主任王新才、原村文书胡广云套取、私分征地补偿款问题。经查,2007年以来,王新才与胡广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以支付村民土地补偿款及青苗费等名目套取征地补偿款,每人各分得1.2万元。2015年8月,王新才与胡广云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舒城县张母桥镇陡河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宋广林虚报、冒领农资综合补贴问题。经查,张母桥镇陡河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宋广林利用村级事务管理之机,虚报约小麦种植面积,虚报冒领农资综合补贴2602.8元。2015年12月,宋广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叶集试验区三元镇姚店村会计邹国强帮助群众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邹国强为群众吴志英通过冒用低保户段某某之名,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2015年9月,邹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关键作用,各级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同时,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定期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六安市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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