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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霍邱县乌龙镇,四十多岁高某因承揽建筑工程小有名气,他的妻子从事规模化家畜养殖收入不菲。然而,这样一位包工头却因盗窃价值不足500元的物品被送进了拘留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6年4月23日12时30分许,霍邱县公安局乌龙派出所接辖区居民王某报警称,其在乌龙镇常岗村村部做水利工程的塑料水泥模板被人用车拉走,损失金额约1000元,经出警民警走访,一辆皮卡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原来,该镇唐岗村45岁村民高某,多年来在本地带十余名工人从事建筑工程,妻子在家从事规模化家畜养殖,家境殷实。案发时,高某驾驶自己工地上使用的皮卡车路过案发现场,发现现场有许多个塑料水泥模板,心想这不正是妻子养殖家畜需要的喂食工具吗?高某看看四周无人,临时起了歪念,将十六个塑料水泥模板装上了皮卡车拉回了自已家中,并向妻子解释为工地上不用的。然而,数十天后,在外施工的高某接到妻子电话,称派出所民警找上家门,问到塑料水泥模板的事情,高某才猛然醒悟,知道一时歪念惹上了麻烦。于是,第一时间托人向受害人王某表达歉意,将涉案物品如数归还,自愿赔偿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征得了王某的谅解,之后,又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不足500元。
2016年5月19日,高某因构成盗窃,但是具有投案自首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霍邱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拘留所里高某对自己一时歪念着实懊恼不已。(卢德连 祁慧 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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