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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男子假扮“小鲜肉”,与未满14岁幼女多次发生性关系,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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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4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是还在念初一的女孩,
      另外一个是34岁、单身在外地务工的大龄男青年。
      竟然……
      但2015年5月,他们在网上相识了,经过QQ网聊,两人成为亲密的恋人。这位男青年大君(化名)知道女孩小恬(化名)还未满14周岁,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见面后,还是发生了多次性关系。近日,浙江省青田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大君犯强奸罪提起公诉。
      他们的“虐缘”要从2015年5月说起,大君在丽水一家企业当水电工,平日里,工作之外喜欢待在家里上上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认识了小恬。大君在聊天时了解到,小恬还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聊得非常的投机,丝毫没有年龄的差距产生的代沟。大君在网上称自己是一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并在网聊中,对小恬很关心,体贴入微。小恬也因为大君的温柔体贴,对他心生好感,两人很快便在网络上以“老公”“老婆”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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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后,按耐不住寂寞的大君只身从丽水赶到青田与小恬见面。两人约在青田的一家宾馆里,并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小恬在面对面的聊天中了解到,大君并非20多岁,这与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有很大的差距。
      而且大君隐瞒了真实年龄这点,让小恬对大君产生了反感。但是,两人聊了这么久,还是有些感情,所以在第一次匆匆见面后,两人还是继续保持联系,只不过小恬不再像以前那样热情。
      之后,小恬还多次在网上表明要与大君分手,但大君很喜欢小恬,不想分手,他把自己的苦恼告诉了家人。大君的姐姐知道后,想着自己的弟弟这么大年纪了,好不容易谈次恋爱,也想帮他留住小恬,就想了个苦肉计。
      大君的姐姐给小恬打电话说,大君家这边有个谣言,说有个男子想要自杀,担心这个男子就是指大君。小恬毕竟涉世未深,真以为大君会出什么事,就暂时不提分手了。就这样大君又多次约出小恬,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QQ截图20160613085828.jpg
      到了暑假,小恬在QQ聊天中告诉大君,自己父母离婚后,每到放假她就回到爸爸家住,但是爸爸总是外出上班不在家。大君知道后,以爱为由,直接跑到小天爸爸家中与她发生性关系。在网聊中,大君还让小恬自拍了一些裸照发给他,后来大君就拿着这些裸照威胁小恬,如果分手就将照片公布于众。
      2015年9月,新学期开学不久,小恬在青田另找了一个男朋友。大君知道此事后,火冒三丈,命其与新男友分手,不然就把裸照发给她身边的朋友和同学。而小恬不肯再委曲求全,听其摆布,便以大君骚扰她为由,将事情告诉了她新男友。
      案发当天,大君从外地赶到青田想约小恬出来,小恬的新男友知道后,约了几个人与大君打了一架,大君因此被巡逻民警带回当地派出所,之后“东窗事发”。
庭审时,大君表示,自己并不知道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是构成强奸罪的,他会这么做是出于爱小恬。
QQ截图20160613085836.jpg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6-6-14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离婚对孩子造成多大的伤害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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