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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抱着侥幸心理,为贪图私利,六安一男子深夜连续盗走2辆燃油助力车,不久被抓获。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 。 2016年1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来到本市紫竹林小区,将被害人停放于楼道的弯梁燃油助力车盗走。后二人又于次日凌晨在本市振华翡翠湾小区海景湾浴场门口,将被害人郑某停放于该处的小刀牌踏板燃油助力车盗走。经鉴定,两车总价值为5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鉴于被告人王某当庭认罪,依法可从宽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犯罪工具老虎钳,予以没收。(张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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