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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杨、徐玉珍诉霍邱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案二审宣判 时间:2016-08-18 08:58:55 摘要2016年8月18日,六安中院对村民陈家杨、徐玉珍诉霍邱县公安局案二审宣判,判令霍邱县公安局公开有关陈家杨要求赔偿问题的处理情况和相关补偿款来源两项信息,并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对陈家杨、徐玉珍其他9项信息公开的申请予以答复。 中安在线讯 2016年8月18日,霍邱县村民陈家杨、徐玉珍诉霍邱县公安局不履行ZF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二审宣判,判令霍邱县公安局公开有关陈家杨要求赔偿问题的处理情况和相关补偿款来源两项信息。 陈家杨、徐玉珍一案由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霍邱县公安局对陈家杨、徐玉珍11项诉求进行答复。陈家杨、徐玉珍不服上诉。 六安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了霍邱县法院一审判决。除了判决霍邱县公安局公开上述两项信息外,还判令霍邱县公安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对陈家杨、徐玉珍其他9项信息公开的申请予以答复。(记者 黄娜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