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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是一名网络从业人员,也是一位军事迷,平时喜欢上网看一看先进的枪支武器。然而,一次上网时他认识了一名网名叫“皇后姐姐”的台湾网友。这名网友不简单,能弄到枪支零件。两人交流后约定,曹某为“皇后姐姐”做代购,卖起了枪支零件。曹某不知,自己的代购行为已经触碰法律,昨日,他在合肥市中院受审。
曹某31岁,是六安霍邱县人,从事着网络行业的工作,曹某是个军事发烧友,喜欢上网看一些军事武器类照片。2014年6月,曹某与“皇后姐姐”(另案处理)通过网络认识。二人约定,曹某帮助“皇后姐姐”代收代发气枪枪管及其他气枪零部件,并代收货款。“皇后姐姐”按照发一支枪管500元,发一整套枪支配件800元的标准支付佣金给曹某。
先由“皇后姐姐”负责将枪管、配件从台湾经水路绕关走私入境,曹某负责在境内收货并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境内买家,同时通过支付宝账户收款,扣除佣金后将剩余款项转至“皇后姐姐”指定境内银行账户。
侦查机关在曹某家中查获疑似气枪枪管19支及部分疑似气枪零部件,其中能够组装成疑似枪支3支。另外,有1支疑似枪支已售卖给南陵县的谢某某。经过鉴定,这4支疑似枪支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气步枪,具有致伤力,可以认定为枪支,但其中一支性能不稳定。其他的分别可以认定为枪管、护木、枪托等枪支零部件。 检方认为,曹某逃避海关监督,走私枪支入境,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安徽商报 王家丽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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