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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着来看新闻,前段时间,在我市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小轿车驾驶员本来属于次要责任,可他偏偏要逃逸,结果摊上大事了!
8月28日0时36分,袁某某驾驶皖N6L262号小型轿车沿 六安市长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长安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处时,与沿解放路由东向西文某某驾驶的皖NYH735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文某某及摩托车乘坐人桂某某受伤,事发后,袁某某驾车逃逸。
交警二大队民警丁康 当时轿车正常行驶,摩托车涉嫌闯红灯,造成两车相撞,轿车驾驶员逃逸了。 事故发生后,经过民警走访调查,迅速锁定了肇事车辆。迫于压力,肇事驾驶员随即前来投案自首。
交警二大队民警丁康 如果当时不逃逸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其实占到主要责任,因为他涉嫌闯红灯了,但是他逃逸了以后我们对他拘留是出于他逃逸的这种行为。
记者:孙伟 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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