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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51岁的赵春华在街头摆了一个射击摊打气球因非法持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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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津51岁的赵春华在街头摆了一个射击摊打气球,今年10月12日晚,在公安机关巡查中被抓。警方在她的摊位上查获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其中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12月27日,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赵春华的女儿表示,没想到摆一个射击摊儿会被判刑,而且这么重,“都知道那是玩具枪”。她表示,母亲赵春华将提出上诉。根据201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近年来,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一直饱受争议,被认为过低,不合常识。
QQ截图2017010215453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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