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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P图须谨慎!林志颖PS了咱霍邱老几的头像,被起诉索赔1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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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信大家今天都看到了林志颖的这则新闻,他因为在自己的微博发了一张光头PS照,被照片的著作权利人朱云福告上法庭,后被判赔110万,不过大家可能想不到,照片中这个被林志颖换头的人是俺们霍邱老几哦,此人叫张玉林,就住在城关小十字街,当时正在厦门某特种兵部队服役,是特种兵部队的一个班长,军旅摄影师朱云福当时在部队采风,拍到了这张他们训练的照片,还凭这张照片在全国的摄影大赛中得到奖呢!



    以下是转载 中关村在线 的新闻


P图须谨慎 林志颖因PS被起诉索赔110万


 在这个注重版权的时代,如果你需要拿网上素材进行PS修图时,可要千万当心。因为一个不注意,很有可能就侵犯了别人的版权。

  近日,林志颖就因为4年前的一张PS图片,被摄影师起诉,索赔5.5万元。

QQ截图20160914140737.png

摄影作品《中华男儿》

  原告朱庆福诉称,其是知名摄影师,于1992年拍摄完成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展现了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充分反映中华民族的气节与民族精神。该作品获得第十八界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

  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在其新浪微博中为了庆祝其微博粉丝量达到2100万发布了一条图文微博,微博图片系篡改后的《中华男儿》作品,林志颖将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了自己的头像,对作品进行了裁剪并配上误导性文字“2100万粉丝礼物提前来啰!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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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颖微博图文

  据海淀法院通报,原告认为,林志颖的行为致使该作品被严重娱乐化、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遭到严重曲解,与作者透过原作品想要表达的民族气节、民族精神的严肃主体背道而驰,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林志颖和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林志颖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三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合理开支5.5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7-2-17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真不能乱JP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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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不是吧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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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110万???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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