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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日,金安区七里站附近小区两位楼下住户晾晒的衣被时,不料遇上了楼上住户乱扔烟头的烦心事,棉被被烧还险些发生火灾。22日,记者就高空抛物现象采访律师得知,造成严重后果的抛物者得承担相应责任。 这两天,进出单元楼的友谊北苑小区住户们都发现单元门上张贴了一份“安全告示”。张贴此告示的是负责小区物业的六安市安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沈女士向记者说明了缘由。原来2月18日,友谊北苑小区11号楼一单元的12层一住户趁着天气晴好晒被子,可突然间闻到了从阳台传来的焦味,随后看见被子冒烟了。由于发现及时,该住户快速扑灭了起火点,不过被子却不能再用了。据初步推测,起火原因是楼上住户往楼下扔未熄灭的烟头所致。19日15时许,紧邻的盛世嘉园1号楼五单元7层一住户也碰上了相同遭遇,因救援及时方未酿成大祸,而所晒的被子也被烧了洞。“就这件事我们又特意张贴了告示。”沈女士无奈地表示,物业公司对住户们没有约束力,所能做的只有协调和呼吁。
 高空抛物俨然成了小区里的一大安全隐患,那么对楼上住户就无约束了吗?为此记者咨询了安徽殷坪律师事务所律师殷翔宇。殷翔宇律师解释道,对于小区楼上住户乱扔烟头烧毁楼下住户晒被,或扔其他物品损害楼下住户利益的。如果经报警查实到具体责任人,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承担乱扔烟头或其他物品造成他人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责任人,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受损一方有权起诉楼上可能对其造成损害的所有住户们,除非被起诉的住户能够证明免责事由外,否则将共同承担补偿责任。当然,造成严重后果的抛物者,还或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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