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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新闻追踪:永安小区滑梯致女童骨折,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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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7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周,永安小区的居民陈先生打来热线,说因为小区儿童游乐设施损坏,导致他家5岁女儿从滑梯上摔下左手骨折,那么,滑梯致孩童受伤究竟谁之过?记者针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从裕安区重点局了解到,永安小区属于安置小区,分为一期、二期和二期(西扩),2012年投入使用,在2013年8月份,裕安区重点局与雅洁物业公司签订了永安二期(西扩)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一直也是由雅洁物业公司收取,永安小区二期(西扩)的健身器材是在2015年由建设单位安装,安装后,建设方没有和物业公司完成器材移交手续,由此可见,物业公司没有主体责任,但有提醒告知义务。


  裕安区重点局计划股股长 苏永杰:我们建设单位只负责跟物业公司签前期物业合同,只要小区入住率达到70%,我们就不再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因为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归社区、归房产局物业科,归平桥乡。作为物业来讲,你收管理费之后,你发现有什么情况,要及时的向我们建设单位反映,我们然后再找安装单位,兴林园艺公司去进行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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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此事,律师解释,如果在使用过程中该设施出现问题,物业公司有责任提示他人不能使用,并对损坏的设施进行管理。同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监护责任。


  安徽寻求律师事务所 王功律师: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有自己的责任,对于这游乐设施进行管理,那么在游乐设施有瑕疵的情况下,应当提示他人不能使用,所以他应当承担这种责任,如果这个所有人,管理人,认为其他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在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以后,再向他人追偿。

市房管局:及时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如今,小区内的游乐健身设施非常普遍,但管理却有待加强,对此,市房管局给出了以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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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来到六安市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住宅小区承建方在安装健身器材后,需要和管理单位完成器材管理交接手续,就是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和承接查验协议。


  六安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汪振路:管理单位依据物业管理协议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健身器材,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更换,及时与有关专业公司进行对接,确保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的完好,确保广大业主安全使用。

    据介绍,小区物业公司在对小区进行管理之前,必须及时要和承建单位签订有关移交管理协议,这样才符合小区物业规范管理程序。


  六安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汪振路:就小区管理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与建设单位共同检查,共同验收,签订有关移交管理协议,这也是作为进场管理的依据。如果有的设施设备是在后期补建的,双方也要及时补签承接查验移交手续,规范管理程序和依法依规,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在发稿前,记者联系了雅洁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杨某,她表示会及时和承建方完善移交手续,规范管理程序。

  目前出现问题的滑梯已经维修好。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7-3-7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承担责任就好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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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的事情还是要少有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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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都不提前检查 捅这么多大篓子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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