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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下午16时,霍邱县曹庙镇村民刘某给本村王某伐树,在杠树往车上放的过程中,刘某不慎意外摔倒,致后脑碰在拖拉机车头与车厢连接处一块三角铁上,当场不幸身亡。
事发后,死者亲属报警,民警连夜把第一手相关情况调查材料调查完毕,确定刘某属意外事故身亡。因刘某受雇于王某为其伐树,死者亲属情绪有点激动,一度表示要把刘某尸体抬至王某家闹丧,经民警现场反复劝解后,死者亲戚情绪得到稳定,未实施进一步过激行为。
鉴于以上情况,3月17日下午,曹庙派出所把当事双方及时通知到派出所进行警民联调。在镇司法所、当事双方村干部、派出所三方积极联合调解下,经过半天的反复谈判,双方在互相谅解的情况下达成最终协议:王某赔偿因雇用刘某砍伐树木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刘某死亡相关的赔偿各项费用计7万元整。至此,一起因伐树造成人员意外死亡赔偿纠纷在警民联调下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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