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总有人问,
法院依法收缴的东西哪去了? 是不是被那些官老爷中饱私囊了? 下面, 小编要告诉你, 这些收缴的东西要在网上拍卖了! 比如这个↓ 这个↓ 还有这个↓ 这些金灿灿、亮晶晶的黄金饰品, 统统都要在网上进行拍卖了! 而且绝对的 公开、公平、公正!!!
4月14日,裕安区法院首例网络司法拍卖正式在淘宝网上线,标志着该院执行财产处置变价模式步入全新阶段,也标志着全市法院系统司法处置资产迈入网络时代。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13件黄金饰品,系没收钟某等14人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的犯罪所得,起拍价为5000元-40000元不等,将于5月2日至5月3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为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裕安区法院执行局认真研究、积极筹备,对拟上网拍卖的执行标的物,认真做好拍卖立案审查、选定司法拍卖平台、上传标的物相关信息、照片等拍卖前期准备工作,经审核批准后移送上线,保障公开、公正、高效成交。参拍报名、竞价过程直至成交等整个拍卖流程由网络系统自动完成,全程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实现拍卖标的物价值,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自2016年执行攻坚战打响以来,裕安区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切实贯彻最高法院和省、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部署,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着力破解执行难题,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被授予“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全市执行工作先进法院”。裕安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程序的启动,是破解执行难题的又一重要举措,更是执行工作模式的又一重大变革。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皖1503执619号 本院(2013)裕刑初字第00016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判决第十五项追缴被告人钟映武等违法所得的黄金饰品,现对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扣押移交本院予以追缴的黄金饰品(见附件清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本院(2013)裕刑初字第00016号刑事判决追缴的黄金饰品。 本裁定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宣 圣 文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辛 安 建
不知道各位粉丝看了上面这些, 有没有那么一点点心动? 说不定以后还会有公车拍卖等好东西上架哦。 捡漏的机会来了哦! 有钱的掏钱, 没钱的借钱。 快行动吧。
来源 | 六安新闻网综合裕安区法院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