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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平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经商,2015年在颍上县经营一家石料厂至今,其父李大平常年在家务农。2016年3月李小平偶然得知村里修路要用碎石后,起了贪念。开始了带父偷石的不法行为。 2016年4月8日、4月9日、4月11日夜里,被告人李小平与李大平分工协作,由被告人李小平联系运输车辆、被告人李大平在盗窃现场负责给拉运碎石的货车司机记录开票,盗窃受害公司2号副井院内碎石。4月11日晚被受害公司保安发现后并报警,案发。 经霍邱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废石价值为l4802元。案发后,被告人李小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两被告人退赔受害单位盗窃损失1.8万元,并自愿赔偿受害单位2万元,取得其谅解。2017年4月11日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大平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李小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责令二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48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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