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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6日,袁某又一次到王某家索要欠款,再次吃了闭门羹。袁某下楼后看见王某的儿子解某停在楼下的车辆,“要了这么多次都说没钱,你儿子买车你就有钱了!”气愤的袁某拿起路边的石头,猛地拍向轿车的挡风玻璃……2017年1月11日,解某与袁某多次协商未果后,以故意损害财产为由,来到舒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袁某。
解某的母亲几年前向袁某借款用于做生意,因资金问题一直没有归还借款,袁某多次索要均无功而返。
2016年7月6日,袁某在王某家楼下发现王某的儿子解某停在路边的轿车,一气之下用石头砸坏解某轿车的挡风玻璃。袁某回家后仍未消气,次日早起时,从家中带了一把斧头,将谢某汽车左右两侧、车后玻璃砸坏。
解某发现车辆被人为损害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遂对袁某进行了处罚,评估相关损失约1000元,但袁某坚决不予赔偿,声称母债子还。无奈之下,解某只能求助于舒城县人民法院,诉求赔偿。
法官在审理期间,多次对袁某做工作,解释母债子还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仅发生在子女继承其遗产,而其仍有合法债务要由其偿还之时,即子女仅在自己继承的范围内偿还其父亲的债务。 但在长达1个多月的调解过程中,袁某始终拒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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