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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舒城县一名男子因酒后驾车害怕受到处罚,竟然当场掏钱向交警行贿,执法交警坚拒不饶,这一幕被警车上的车载行车记录仪拍个正着。 事发当晚20时许,舒城县公安交管大队民警在城区设卡检查酒驾,一辆面包车突然在距检查点一百米处靠边停了下来,驾驶员从车上下来后,慌忙返身往回跑。这一反常行为引起了值班民警何秀稳的注意,他立即发动警车并开启警灯,随即追了上去。在追到并拦下那位驾驶员后,何秀稳立即下车对其进行盘查。 舒城县公安交管大队三中队辅警 何秀稳 跟他交谈的时候,发现驾驶员一身酒气,我就问他是不是喝了酒,驾驶员支支吾吾的也不敢回答。 在看清警车上除了何秀稳没有其他人时,驾驶员转到车身侧面黑暗处,从口袋中掏出一沓百元钞票就往何秀稳口袋里塞。
舒城县公安交管大队三中队辅警 何秀稳 这个时候驾驶员就跟我讲,你放过我,然后开始从口袋掏钱,就往我口袋塞,跟我拉拉扯扯多次。当时我也没有多想,我就想办法把驾驶员控制住。在控制住同时,驾驶员多次往我口袋塞,具体多少钱,当时我也不知道,当然我作为交警,不可能收驾驶员钱。
驾驶员还是不死心,使劲把钱往何秀稳口袋里塞,一直从黑暗处推拉到车前明亮处。经过几分钟的拉扯,驾驶员将钱塞进何秀稳的口袋转身又跑,何秀稳再次撵上驾驶员将其控制住,这时其他队友也赶到了现场。大家一起对洒落在地上钞票进行清点,一共是四千多元,随后民警将这些钱全部归还给了驾驶员,并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查,这位驾驶员酒精含量为38.5mg/100ml,属于酒驾。
舒城县公安交管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倪敬文 首先我们对何修稳同志这种拒腐蚀永不沾的精神和态度提出表扬。这与他平时在工作和生活中对自己一贯要求是分不开的。第二我们对驾驶员李某这种行贿交警的行为提出批评。事后,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我们交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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