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6日,下午四时许,高速五大队民警在济广高速马店道口执勤时,查获一名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在进一步的了解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付某武还涉嫌酒驾、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多项违法行为。 6日下午四时许,六安高速五大队民警在济广高速马店道口执行十九大交通安保任务时,对一辆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进行拦停检查;拦停后,驾驶员拒绝开门下车,任民警怎么劝说,都坐在车内无动于衷,民警凭借经验判断,驾驶员可能涉嫌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决定采取警棍强行破窗,在强大的攻势下,驾驶员付某武只能主动投降乖乖下车接受检查。 果然不出民警所料,在车门打开的瞬间,一股酒气扑鼻而来,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付某武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ml,属于酒驾。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民警发现付某武所持有的驾驶证信息与本人不相符。在带回询问时,付某拒不交代个人真实姓名、住址等详细信息,要么一口咬定驾驶证就是他本人的,要么沉默无语,以此对抗民警的调查。经过进一步查询比对,民警确定付某武持有驾驶证信息为弟弟付某林的身份信息。在强大的心里攻势下,在铁的证据面前,符某武承认了其无证驾驶且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付某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七千五百元,拘留20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