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群众利益霍山9名村干部被通报
1、与儿街镇百福庵村村干部余龙彬等人私分粮补资金等问题
经查,2011年,与儿街镇百福庵村以余龙彬父亲余某的名义申报种粮大户。2011年至2014年余某涉农账户共收到种粮大户粮补资金及水稻粮补资金16166元。
2014年底,百福庵村两委将其中的5520元以村干部值班费名义发放,村书记余龙彬、村主任吴中柱、村民兵营长金先敏、村文书但德安、村妇女主任潘家芳、村计生专干涂有信每人违规领取920元。
2017年9月,余龙彬等以上六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均予以收缴。
2、漫水河镇敬老院院长周大兴等人违规领取补贴问题
经查,2016年冬,漫水河镇敬老院院长周大兴及管理员许厚生、何家传三人商议,从该院伙食费中支出3150元,并以发放电话费和车旅费为由,每人违规领取1050元。
2017年9月,周大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厚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何家传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所得均予以收缴。
为官者,清则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