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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我市南山新区挖掘出一清代古墓的消息在朋友圈传得沸沸扬扬。
村民在金安区望城街道南山新区大石岗村发掘出一个保存相对完好的古墓,墓主身着清朝官服,眼镜、玉器等陪葬品……
网友纷纷留言,对古墓产生强烈的好奇,墓的主人有什么故事?要如何处置?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金安区文物管理所所长张鹏。
据张鹏介绍,4月14号金安区文管所接报案电话,称望城街道大石岗村在清理集体土地上的无主坟时发现疑似清光绪年古墓一座。接警后文管所立即联系市文物局专家进行现场勘验,共筛检出有价值陪葬品7件(套),包含官服、官帽、朝珠、眼镜、玉器、折扇等。
网友根据其棺木上的文字,整理出:
史载其是:皇清诰授朝议大夫胡公(字承组)之墓……清朝四品官职……卒于光绪辛卯年七月初七(1891年7月初7),生于道光×巳年(辛巳1821或葵巳年1833或乙巳年1845)。
依据有关规定,金安区文管所已将棺椁移至龙山公墓深埋,将陪葬品收归国有(交市文物局保管)。
不少人想知道施工挖土时发现古墓怎么办? 按照下面四个步骤进行,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毁了自己!
1、首先应立即停止土方的开挖;
2、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3、通知文物局相关人员进行古墓鉴定;
4、等待文物局相关指令后方可再行施工。
发现了古墓上报国家有奖励吗? 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五)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六)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
(七)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
(八)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