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新规的实施, 其中有三种类型的停车位 是不允许物业或者开发商售卖的!
1、地下人防车位地下人防车位是归国家所有,不属于业主、开发商或者物业。这是一个人防工程,按照规定必须修建的,在非战时期可用于停放车辆。小区业主对其有使用权,但需要缴纳管理费用。
2、按公建分摊的地下车位若楼盘在售楼的时候就已经将地下车位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每一位业主,那么从法律层面上讲,该地下车场所有车位就是归所有业主共有的。开发商或物业无权将这些车位签约或售卖给某一个人。车位的所有权转让协议需要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才具有法律效益。
3、公共场所修建的车位
占用业主共有的活动场所、道路、绿化场地来修建的车位,不管是由开发商还是由物业来修建的,该车位所属权都是归所有业主共有。在满足小区内业主停车需求的情况下,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将车位出售,所产生的收益也归小区业主和修建者共有。
业主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性质,
不要糊里糊涂就把钱交掉了, 如果属于上面三种,可以省下一大笔费用。 这真是一个利民的好消息, 赶紧把它告诉身边的朋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