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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速驾车撞死野猪 撒泼要求带走野猪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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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9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 月 25 日上午,在G15 沈海高速苍南路段发生了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车主陈先生正驾驶一辆轿车正常行驶,突然在高速公路上撞上一头野猪,野猪当场死亡。不过事后陈先生竟在高速上撒起了泼,要求带走野猪,作为自己的补偿。
  温州高速交警卡点大队民警林威赶到事故现场,只见现场的硬路肩上停着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大众轿车,车头因撞击已经变形。

  一见交警到来,车主陈先生立即迎了上来:“ 警察同志,刚才我撞到了一团黑影,应该是野猪之类的动物,太匪夷所思了,高速公路上怎么会有动物跑出来?”
  民警在距离事故车辆后方近 50 米处的护栏外,找到了肇事的黑色野猪,但野猪已经死亡。经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在 6 月 25 日上午 7 点 22 分,家住泰顺的陈某以 80 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往台州方向行驶,途经苍南路段时,一头黑色的野猪突然从绿化带中窜出,受惊的陈某避让不及,车头直接撞上野猪,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野猪撞飞至边护栏,野猪倒地就没再起来。
  至于野猪从何而来,当事人怀疑可能是附近山高林密,野猪在山中觅食,迷路后误入高速公路。 由于导致事故发生的是野生动物,无法追责,随即高速交警根据这起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开具了证明。而拿到事故证明后,陈某却开始不依不饶 !
陈某一语惊醒身边人,在现场直言:“ 你是交警,你也不能抢我的野猪啊!” 原来,陈某也不知道保险具体能赔偿多少损失,但明年保费肯定会增加,陈某的理论是:“ 既然这头野猪是我在高速公路撞到的,这头野猪理所应当归我所有,我就要把它带回泰顺,补偿我的损失。
  野猪属于野生保护动物,陈某无权带走野猪,警方会将野猪的尸体移交给专门的机构作进一步处理。
  被拒绝的陈某还煽动家人多次拨打投诉电话,声称:高速交警抢其野猪,要求高速交警归还野猪。高速交警将现场拖离的野猪,交由森林公安,并联系绿眼睛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将野猪尸体做无害化处理。
  眼看着野猪被工作人员抬离,陈某才心有不甘地离去,事故由此才画上了句号。高速交警提醒: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也逐渐增多,当出现类似突发事件时,驾驶员一定不要急踩刹车和猛打方向,因为这样极有可能导致车辆侧翻,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12122,交警蜀黍会第一时间抵达事故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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