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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六安市出台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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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2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共体全面实施,近日,市人社局、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工作的通知》,从9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医时,应选择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当地基层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可按规定办理转诊登记。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的,其报销比例将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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