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2018年一月份在齐云西路的一家名为洗车人家的洗车行办理的洗车年卡。当时商家告诉她只需要800元就能享受全年洗车,想到自己经常需要洗车便办理了卡,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800元转给了商家。
在洗过一次车后,就临近过年,王女士也没有再去洗过车。过完年后3月份王女士再次来到这里洗车,不料商家已经不在,门头也换成了顺丰洗车。之后王女士通过微信和电话多次联系洗车人家的老板,始终无人应答。
自己八百元办的洗车卡就这样打了水漂,且商家竟然对直接溜之大吉。王女士越想越生气。她认为商家是一种欺骗行为,没有任何诚信。
那么,面对如此失信的商家,像王女士一样的受害者又该如何维权?
在
六安市金六州律师事务所,孙良柱律师就告诉记者,王女士等消费者遇到的问题属于商家违约问题。
金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良柱:像这种商家在消费者充卡以后然后就找不到了,或者刻意不进行服务的话,他要承担违约责任,在法律上讲应当退还他的充卡金额,并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商家在消费者充卡过程中存在故意诱骗和欺骗行为,并且在消费者充卡以后,又刻意逃避或者转移这种情形下如果消费者充卡达到一定金额,应当构成涉嫌诈骗罪。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