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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禁渔期顶风作案?六安一男子当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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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9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禁渔期顶风作案?抓!
近日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顺河派出所民警
在工作中发现
有人在禁渔期内利用夜色掩护
使用电瓶进行非法电捕鱼活动
为保护生态环境
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顺河派出所集结警力
迅速行动
连夜奔赴现场开展侦查
微信图片_20250519094004.png

行动中
民警凭借丰富经验
在漆黑的水域中
发现嫌疑人作案时的微弱灯光
将正在实施非法电捕鱼的嫌疑人当场抓获
查获电捕鱼工具及渔获物
微信图片_20250519094000.gif

目前已移交裕安区顺河镇畜牧站处置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电捕鱼危害有多大?】
⚠️电捕鱼被称为“绝户式捕捞”,其危害触目惊心:
1.毁灭性打击:高压电流会导致鱼类大面积死亡,幸存鱼类繁殖能力锐减;
2.生态链断裂:水中浮游生物、微生物等遭受灭顶之灾,破坏水域生态平衡;
3.安全隐患:电鱼设备操作不当可能引发触电事故,危及人身安全。
【法律红线不可碰!】
▶ 禁止使用电、毒、炸的方式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违反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没收渔获物,处5万元以下罚款。
▶ 有下列行为的将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进行捕捞;在禁捕水域使用农业农村部明确规定的禁用渔具;禁渔区、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价值一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 禁渔期内:所有禁渔水域禁止捕捞、垂钓,违者没收渔获物,处200元罚款。
警方提醒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六安警方将持续以
“零容忍”态度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请广大群众
自觉遵守禁渔期规定
拒绝购买、食用非法渔获
发现电鱼、毒鱼等线索,立即拨打110举报
守护生态,人人有责!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25-5-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电打鱼的太坏了,这是让鱼断子绝孙啊。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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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守护生态,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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