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安区淠绿幼儿园拟终止办学的公示 金安区淠绿幼儿园申请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15日—21日。
1.与终止办学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公示期截止前(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64-3261726。
2. 与相关幼儿园有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与学校进行债务清算;幼儿园要妥善处理终止办学期间的各项善后工作,并对财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办学许可证注销后,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及时办理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