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 酒驾事故 背后 都是“心存侥幸” “我酒量好,还很清醒” “这个点不会查酒驾” “我走小路,交警应该不知道这里!” ......直至事故发生,才后悔莫及 对于酒驾、醉驾等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霍邱公安交警坚决零容忍! 现对近期查处的 酒醉驾违法驾驶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5年8月8日20时05分许,许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霍邱县马店镇吴马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8月8日20时20分许,龙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霍邱县马店镇吴马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5年8月8日21时许,司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沿周集镇银河路行驶至银河路与周王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含有酒精量为4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8月8日20点10分,朱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霍邱县临淮岗镇城西湖退水闸西侧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0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2025年8月8日20时30分许,李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霍邱县花园镇罗花与圆觉寺村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8月9日13时10分许,徐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自北向南驾驶至范桥街道中库加油站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5年08月09日14时10分许,胡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周集镇银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周集街道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8月9日19时55分许,郭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着曹庙镇吴阳村街道由北向南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九
2025年8月9日20时30分许,潘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霍邱县冯井镇蝎子山村卫生室时,被执勤民警抓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8月8日21时08分许,何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自动向西行驶至霍邱县孟集镇薛岗村道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 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鉴、拒绝酒驾 |